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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金融局出台新方案建立小额贷款保险机制 
【 字体: 】【打印此页】  日期:2015/11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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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昨日,佛山市金融局拟出台的《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结束征询。佛山市政府将争取用三年时间,发放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项目贷款金额超过30亿元,缓解佛山中小微企业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问题。

      根据《意见稿》,佛山单个企业申请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,其中单个个体工商户不超过50万元。贷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,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。融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成立时间1年以上,中小微型企业需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的划分标准或为银行、保险公司合作双方均认可的其他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

       与以往融资贷款不同的是,该办法形成了政府、保险公司与银行三方联合工作机制。企业在申请该项贷款时需向合作保险机构投保,保险公司在企业贷款期间对贷款进行担保。一旦出现坏账,银行可向合作保险机构提出索赔。佛山市财政将安排3000万元作为初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扶持资金,主要用于增加信用和补助保险公司未能追偿的风险损失。

本文来源:南方都市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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